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4/10/16 9:31:00 來源:湖北省鄖西畜牧獸醫局 閱讀數:
為切實加強養殖環境污染治理,做好病死畜禽的無害化處理工作,規范養殖行為,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湖北口回族鄉高度重視,在做好平時監管的同時,按照十堰市畜牧獸醫局《關于下達2014年“瘦肉精”專項檢測計劃的通知》要求,加強對“畜產品質量安全須知”的宣傳,達到養殖場戶人人皆知。畜產品質量安全須知具體內容如下:
一是要求養殖場(戶)、屠宰場(企業)、收購販運經紀人應嚴格遵守《動物防疫法》、《畜牧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禁在飼料和飲水中添加禁用、限用添加劑及獸藥,嚴格執行休藥期。同時,要求各養殖場嚴格遵循各項管理制度,完善畜禽養殖檔案和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記錄,加強養殖環境污染治理,做好病死畜禽的無害化處理工作,規范養殖行為,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
二是被檢單位應積極配合監測單位開展檢測工作,無正當理由拒絕抽樣的,依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2年第7號)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對被抽查農產品予以不合格論處。
三是在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銷售、運輸、貯存等過程中,使用禁用農藥、獸藥等禁用物質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違反國家規定,私設生豬屠宰廠(場),從事生豬屠宰、銷售等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四是在養殖環節快速檢測疑似陽性動物由當地畜牧技術部門下達監控飼養通知書,抽取動物尿液、飼料等樣品,送有檢測資質的機構進行定量檢測確認。在外調動物檢測中,發現疑似陽性動物,責令畜主暫停境外運輸,并將疑似陽性動物隔離到當地畜牧部門指定的地方監控飼養,同時采集樣品到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驗確認。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確認的瘦肉精陽性動物,要嚴格依照衛生、公安等六部局《關于加強違法使用非食用物資加工食品案件查辦和移交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11〕14號)中的“四個一律”規定,一律通報公安機關,一律報告當地政府,一律依法給予法定范圍內的最高限處罰,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對該批動物或動物產品立即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