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4/8/14 13:36: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閱讀數:
8月13日,《杭州市限制活禽交易管理辦法》正式出臺,買賣活雞活鴨有了規范。
辦法所稱的活禽,不僅包括雞、鴨、鵝、肉鴿、鵪鶉,人工馴養繁殖或者捕獲的野生禽類等供食用的禽類動物,還包括養殖或者捕獲的各類觀賞禽類動物。
今后,杭州市區范圍內,禁止設立活禽零售市場(包括專業活禽零售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的活禽交易區以及活禽零售商店)、活禽批發市場,花卉寵物市場也不能設觀賞禽類動物交易區。
食用禽類動物交易,推行定點屠宰,冷鮮上市?;钋萁灰讋t實施定期休市制度。其中,活禽零售市場、活禽批發市場連續營業不得超過10日,每月休市不得少于3日。
對活禽交易區域、內容,辦法有嚴格的規定。
比如,活禽經營人應當在經營場所公示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或者檢疫信息追溯憑證,對活禽采購情況作書面記錄,嚴格執行活禽交易定期休市、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管理制度,避免在市場內積壓、滯留活禽。
市場里出售的食用類禽類動物都應當經過宰殺后,才可交給買家。
如果出現在禁止從事活禽交易的區域進行交易的,將由市場監管部門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發現餐飲服務提供者采購活禽,在禁止活禽交易的區域進行飼養、販賣、宰殺、加工的,可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活禽零售市場、活禽批發市場在暫停交易期間進行活禽交易的,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5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