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3/5/28 15:12: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閱讀數: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畜牧獸醫(農業、農牧)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
2011年,我部印發了《犬產地檢疫規程》和《貓產地檢疫規程》,規范了犬、貓產地檢疫工作。為進一步加強犬、貓產地檢疫管理,規范檢疫出證行為,有效防控犬、貓人畜共患傳染病,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開展犬、貓產地檢疫
各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嚴格依照《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和犬、貓產地檢疫規程規定,按照法定檢疫范圍、檢疫程序和判定標準,切實做好犬、貓產地檢疫工作。調運犬、貓必須逐只按規程實施產地檢疫,逐只出具檢疫證明。
調運犬、貓前,飼養者應提前3天向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飼養場申報檢疫的,應提供養殖場《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養殖檔案、相應疫病實驗室檢測報告。個人申報檢疫的,應出示狂犬病免疫證明及相應疫病實驗室檢測報告。其中,飼養者調運的犬、貓狂犬病免疫期應超過21天。實驗室檢測報告由省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指定的具有資質的實驗室出具,內容包括犬瘟熱、犬細小病毒病或貓泛白細胞減少癥(貓瘟)檢測以及狂犬病免疫抗體檢測。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嚴格按檢疫規程逐只、逐項進行臨床健康檢查。整車運輸的,還要查驗每只犬、貓附具的狂犬病免疫抗體檢測報告和其他疫病實驗室檢測報告等,合格的,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對基層官方獸醫教育和管理,嚴格按規程實施檢疫,規范填寫檢疫證明,認真開展監督檢查。對違反農業部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的,要嚴肅處理。
二、嚴格各環節監督檢查
各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嚴格按《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加強犬、貓飼養、運輸等環節監督檢查。要加強與公安等部門協作,了解轄區內犬、貓飼養情況,建立犬養殖場定期巡查制度,強化對養殖場日常監管。要繼續強化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監督檢查工作,對犬、貓運輸車輛嚴格查證驗物,發現問題的,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發現病死犬、貓的,監督貨主及時按照《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GB16548-2006)進行處理。
農業部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