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3/2/26 9:34:00 來源:食品產業網 閱讀數:
近日,市畜牧獸醫局、市環保局聯合印發的《威海市“十二五”畜禽養殖業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實施方案》規定,全市686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必須在“十二五”期間完成污染治理,到2015年全市農業污染源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比2010年下降11.6%、12.4%。近日,市畜牧獸醫局、市環保局聯合印發的《威海市“十二五”畜禽養殖業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實施方案》規定,全市686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必須在“十二五”期間完成污染治理,到2015年全市農業污染源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比2010年下降11.6%、12.4%。
“十二五”期間,國家將農業污染納入減排范圍。市畜牧獸醫局、市環保局聯合于近日印發《方案》,以加快推進全市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促進全市畜禽養殖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確保完成我市“十二五”減排目標任務。
《方案》規定,全市686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必須在“十二五”期間完成污染治理。所有規模化養殖場必須建設雨污分流設施,設置污水收集輸送系統;對于畜禽糞便直接農業利用和生產有機肥的,必須配備固定的防雨防滲糞便堆放場所和消納土地。要保證畜禽養殖連續產生的糞便有足夠的干化場、發酵池、儲存場,農業種植用地要與養殖規模相匹配;污水和尿液要與糞便分開處理,應配套有固定防雨防滲污水尿液儲存池。
《方案》要求,全市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應按照一場一檔要求,建立完整、詳實的生產運行和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檔案資料,明確生產狀況、排泄物治理與資源化利用狀況,以確保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減排得到國家認可,全面實現我市“十二五”農業源減排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