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3/2/1 9:47:00 來源: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網 閱讀數:
【導語·中國畜禽網】四川松潘縣人民政府為更好的開展檢疫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松潘轄區內實施動物、動物產品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內容進行了通告。
為更好的開展檢疫工作,松潘縣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松潘轄區內實施動物、動物產品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內容進行了通告。通告內容分為七部分:
一是實行動物產地、屠宰檢疫申報制度。對鄉(鎮)和定點屠宰廠(場)設置的檢疫申報點派駐官方獸醫,并向社會公布了動物檢疫申報點的檢疫范圍和對象等內容;
二是向社會告知動物、動物產品在離開產地前要做的各種事項;
三是告知進入屠宰廠(場)的動物應具備《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佩戴畜禽標識,由官方獸醫實施全流程同步檢疫,檢疫合格的出具《動物檢疫證明合格》并加施檢疫標志,不合格的進行無害化處理;
四是告知了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申報的條件、申報方式和申報程序。
五是對經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動物產品,由官方獸醫出具檢疫處理通知單,按農業部規定的技術規范處理;六是對未經檢疫進入銷售、運輸、屠宰等環節的違法行為,除依法補檢外,還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七是嚴格按照《阿壩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阿壩州財政關于降低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收費標準。
此通告的發布,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工作長效機制,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保障了養殖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