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2/12/14 11:12:00 來源:中水產門戶網 閱讀數:
“到底什么樣的奶才是放心奶?”日前,天津市質監局公布了《示范奶牛場生產管理規范》《示范乳制品企業生產管理規范》《乳制品銷售管理規范》三項地方標準,分別對奶源、生產企業、銷售環節做出規范。三項標準將于2013年2月15日實施,“初乳不能混入商品奶中”“乳制品企業應建立電子信息追溯系統”“‘贈品’字樣標識不得遮蓋產品生產日期及保質期”等市民關注的內容被納入標準的規定中。
《示范奶牛場生產管理規范》(標準編號DB12/T458-2012)適用于天津規模化奶牛場,奶牛養殖小區可參照執行。標準規定,奶牛場選址應滿足衛生防疫要求,應位于居民區及公共建筑群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向處。擠奶管理環節,奶牛分娩后頭三天的牛奶單獨存放以備飼喂犢牛使用,初乳不能混入商品奶中。生鮮乳運至工廠前的儲存溫度須保持在4℃,貯存時間不超過48小時。
《示范乳制品企業生產管理規范》中規定,乳制品企業應建立電子信息追溯系統,實現從奶源、采購、生產、出廠、運輸到銷售的全程有效監督。乳制品企業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并對產品質量安全做出承諾。
《乳制品銷售管理規范》適用于天津乳制品銷售的超市,其他乳制品銷售的經營者可參照執行,標準規定,乳制品存放場地應設隔離地面、平臺和層架,存放設施應離墻10-15厘米,最底層距離地面10-15厘米。乳制品經營者應建立進貨臺賬,從事乳制品批發業務的經營者應建立銷售臺賬,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對于采用捆綁方式銷售的乳制品,屬于附贈的商品應加貼“贈品”字樣標識,捆綁及“贈品”字樣不得遮蓋產品生產日期及保質期。
天津《示范乳制品企業生產管理規范》起草人之一,海河乳業有限公司技術中心主任武文起介紹,與國家相關標準相比,天津乳制品相關標準更加具體、細化,也更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