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2/8/15 13:48: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閱讀數:
近年來,隨著重大動物疫病對公共衛生影響的日益突顯和“瘦肉精”、病死豬等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不斷曝光,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越來越受到重視,迫切需要從養殖場到餐桌的全程監管。為此,桐鄉市充分履行動物衛生監督法定職責,圍繞“檢疫、檢測、監督”三大常規工作,切實加強了動物檢疫執法監督各環節的規范化管理,加大了“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檢測力度,全面提升了動物衛生監督工作實施效能,確保了全市無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和畜產品安全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有效地保障了轄區內畜牧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消費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
一、強化投入品源頭環節監管。一是強化“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監管,擴大檢測覆蓋面和抽檢頻次,對重點區域、重點養殖場(戶)實施跟蹤檢測,督促建立科學、規范的養殖檔案和“瘦肉精”尿樣檢測臺賬,開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飼料清查收繳行動,深入推進“瘦肉精”專項整治。二是加強對飼料企業的現場檢查和年檢備案,落實外省入桐飼料及飼料添加劑信息登記備案工作,開展不定期的飼料抽樣檢測,消除飼料源頭安全隱患。三是加大投入品監督檢查力度,開展獸藥經營清理和規范行動,全力推進獸藥GSP和后續規范管理工作,結合“綠劍”執法行動,不定期巡查與執法監督,進一步從源頭上打擊經營假劣獸藥、違禁藥物等違法犯罪行為。2012年上半年共出動執法1253人次,督查412人次,檢查飼料企業83廠次,養殖場14532場次,獸藥、飼料經營單位433個次,監督抽檢豬尿、飼料、獸藥等樣品55個。
二、強化養殖場等重點場所防疫監管。一是加強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和日常監管,落實動物防疫情況年度報告制度,從嚴抓好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現場審核工作。二是狠抓產地檢疫,落實檢疫申報制度,完善動物檢疫工作運行機制。2012年上半年檢疫生豬23.005萬頭,湖羊10.3224萬只,禽3062.1212萬羽。三是規范畜禽及其產品的準出機制,在規模養殖場實施質檢員制度,由質檢員負責出欄畜禽臨床健康檢查和畜產品安全檢測,并舉辦質檢員培訓班,進一步明確質檢員的有關職責和重點工作。四是以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專項行動為切入點,加強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宣傳告知,落實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完善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建設,開展養殖、屠宰和流通販運環節病死動物拉網式排查和整治行動,逐步破解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難題。
三、強化屠宰環節監管。一是督促生豬屠宰企業嚴格履行入場屠宰動物索證驗物義務,并建立入場記錄,杜絕無有效檢疫證明、無規定畜禽標識和病死、死因不明動物入場。二是嚴把“四關”,即進場檢疫索證關、宰前復檢監督關、宰中詳細檢疫關、宰后跟蹤記錄關,嚴格按照屠宰檢疫規程實施宰前檢查和同步檢疫。三是督促屠宰場嚴格執行“瘦肉精”自檢制度,強化對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及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監管,嚴格按程序規定督促場方做好無害化處理。
四、強化流通環節監管。一是嚴格省外調入動物及其產品的調入前備案、省際公路檢查站報驗和目的地核查等監管措施,徹底杜絕禁調區域的動物及其產品流入我市,有效保障入境動物及畜產品安全。2012年上半年全市累計備案量達374批次,報驗355批次,安全調入活畜21472頭、動物產品96.888噸。二是健全產銷兩地動物衛生監管機制,強化信息通報。加大對跨省調入活畜禽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強化與輸出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信息通報,定期通報落地活畜禽動物檢疫證明信息和有關違法行為。三是加強對收購販運戶、活畜禽交易市場和大型超市鮮肉柜臺等終端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和專項檢查,落實監管主體責任,督促做好風險評估備案報驗、完善進貨臺賬和動物檢疫證章管理等工作。
五、強化動物診療環節監管。一是進一步加強動物診療機構的監管,并將動物診療機構的監督檢查納入常態化管理,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規范動物診療機構管理。二是加強執業獸醫考試的宣傳貫徹,規范動物診療行為和執業行為,切實提高動物診療機構獸醫從業人員業務素質、技術技能和職業道德水平。
六、強化全程監管。一是堅持“依法行政、科學檢疫、過程監管、風險控制、區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結合”,以點帶面,逐步推進動物標識與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以信息化為手段,構建科學防疫體系,全面推進綜合防控能力提升。二是規范內部監督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五個動監分所劃定相應區域,通過定人、定崗、定量、定責,實施“網格化”管理,明確責任區域、責任人和巡查人員,同時制定長效管理考核辦法和工作措施,建立有效的指導、協調、監督等管理機制,真正實現了監管轄區的無縫隙、全方位、全覆蓋、精細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