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2/4/23 15:53: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閱讀數:
我國是禽肉類食品的生產大國、消費大國和進口大國。肉類食品安全直接關系著百姓的生活質量,也切實反映人們的生活水平。經過多年努力,私屠濫宰已經得到有效治理;屠宰檢疫費收費標準降低也切實減輕了企業的稅費負擔。但是,我國在牲畜檢疫、屠宰等流通環節還存在諸多問題,如財政支持有限,法規政策陳舊等,這些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國屠宰及肉類加工業的進一步發展,同時也給肉品消費埋下了安全隱患。
企業負重前行
“屠宰檢疫費究竟該由誰來承擔,這個問題爭論近20年了,”中國肉類協會副秘書長高觀說,“但時至今日仍然沒能得到徹底解決。雖然這項費用現在有所降低,可對大型企業來說仍然是筆不小的開支。”
中商經濟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劉海飛也表示認同,“這確實是個老大難問題。”屠宰檢疫是指被宰牲畜在宰殺前的檢疫和宰殺過程中進行的同步檢疫,在檢疫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即是屠宰檢疫費。劉海飛介紹,我國在計劃經濟時期由國營肉聯廠進行生豬的集中宰殺、加工,對牲畜的檢驗、檢疫主要采取“自檢”形式進行。這種屠宰檢驗模式沿用至上世紀90年代中期。其后,有人建議借鑒國際屠宰檢疫的管理經驗,同時也是為了保證肉品質量,國家決定派獸醫進駐肉聯廠對被宰牲畜進行必要檢疫。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頒布實施后,生豬屠宰檢疫工作開始走向規范化、法制化。“限于財政能力,屠宰檢疫費用在我國由屠宰企業承擔,而國外、尤其是發達國家則完全由政府支付。”劉海飛說。
2011年9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布《關于降低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按照出欄數量及屠宰規模,對屠宰檢疫收費標準逐檔下調,最高減負可達80%。“看起來下調幅度很大,而實際上下調后的總費用仍然十分驚人。”高觀說。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2011年農業部統計共宰殺生豬2.9億只,按平均每只5元來計算,總費用就達到14.5億元,占我國規模以上屠宰及肉類加工企業實現利潤的3%。“就目前的生豬流通方式而言,”高觀說,“‘代宰制’的經營模式較為普遍。”所謂“代宰制”就是指生豬配送商自主從養殖場購買活豬,委托屠宰場屠宰加工后銷售給零售商。高觀指出,生豬在屠宰前產生的所有費用都由中間商承擔,而本來向屠宰場收取的屠宰檢疫費也就自然地轉移到中間商身上;加之人力、物價因素,使得中間商的運營成本不斷上漲,壓縮了利潤空間。這會促使一些中間商尋找非法屠宰場,從而助長私屠濫宰的行為。
劉海飛則認為,屠宰檢疫費與私屠濫宰的違法行為不存在直接因果關系,但他同樣認為下調費用標準有利于屠宰企業的規模發展。“希望政府能給予一定的財政支持,畢竟現在國家的財力、物力遠遠強于上世紀90年代,完全可以承擔得起這部分公益支出。”
法律缺失亟待解決
屠宰檢疫費問題只是肉品流通環節暴露出的一個典型問題,而更為重要的是相關法律條文的缺失。“國際上,如日本在上世紀20年代左右就已經有了相關立法,而我國在牲畜屠宰法律層面仍有缺失。”劉長海說。目前,可依據的有1988年國務院頒布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商務部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管理辦法》,“這對于規范生豬流通環節、有效打擊違法行為是遠遠不夠的。”高觀說。
兩位專家均表示,2011年生豬占所有屠宰牲畜總量的64%,另外的36%則包括牛、羊、雞等在內的畜禽。而現行法規只適用于生豬屠宰,法律缺失亟待解決。
近期,國家就牲畜流通環節出現的問題,先后集中組織多個部門進行協商,共同研究解決方法。“但這也暴露出問題的復雜性,”高觀說,“多頭管理容易造成權責不清、相互推諉的情況。因此,盡快理清結構,明確職能,加快立法進程是有效解決當下牲畜流通中存在種種問題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