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8/9 14:23:00 來源:青海農牧業信息網 閱讀數:
自3月15日中央電視臺播出專題報道《健美豬真相》事件后,引起了社會的普遍關注。為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監管工作,依法嚴厲打擊養殖環節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國家明令禁用的藥物的違法行為,消除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畜產品質量安全隱患,切實加強青海省化隆縣畜禽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安全管理,進一步強化安全監管措施,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法規及《青海省農牧廳關于開展2011年度養殖場(戶)“瘦肉精”監測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結合化隆縣實際,對全縣養殖場(戶)的牛、羊、豬進行了全面的尿液采樣監測。
一、基本情況
化隆縣于2011年6月29日至7月26日分兩階段分別在甘都鎮、巴燕鎮、扎巴鎮、昂思多鎮、群科鎮、牙什尕鎮、謝家灘鄉、石大倉鄉、二塘鄉、查甫鄉、公伯峽等11個鄉鎮的規模養殖場(戶),以育肥豬、肉羊、肉牛養殖場戶為重點,兼顧散養戶牛、羊、豬進行尿液樣品采樣監測,每個場戶采集樣品2-3份。全縣涉及11個鄉鎮,23個行政村,10個養殖場,50個散養農戶,其中采樣牛尿液9個養殖場和32個農戶82份。羊尿液涉及7個養殖場和7個農戶25份。豬尿液涉及2個養殖場和10各農戶24份。飼料抽樣11個牲畜養殖和水產養殖場11批次33份。其中牛羊飼料3批次9份、豬飼料5批次15份、雞飼料1批次3份、魚飼料2批次6份。
二、監測情況
1、加強領導,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化隆縣畜牧局局長任組長,動監所所長任副組長,有關鄉鎮畜牧獸醫站站長為成員。“瘦肉精”監測領導小組,組織縣動監所專業技術人員12人,深入抽查鄉鎮規模養殖場,養殖大戶及散養農戶進行宣傳教育,同時采取隨機抽檢的辦法,在化隆縣11個鄉鎮的養殖場(戶)育肥后期的生豬、肉牛、肉羊尿液采樣并送省飼料監察所檢測。
2、制定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及時制定了《化隆縣2011年度養殖場戶“瘦肉精”監測工作方案》,從組織領導、時間安排、監測重點、工作程序等關鍵環節及時作了安排部署,明確“瘦肉精”監測工作步驟、重點內容和具體措施,采取了監測與室內教育相結合的措施,監測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加強宣傳,提高思想認識。采取印發資料的方式,廣泛宣傳使用“瘦肉精”的嚴重危害性,并發放到養殖場(戶)和畜牧經紀人手中,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以保持全縣嚴查“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高壓態勢。
4、落實責任,強化監管。對畜禽養殖場戶實行包干責任制,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規范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嚴格管理,嚴肅查處畜禽養殖場(小區)及農戶在自配料和動物飲水中添加“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行為,以切斷“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流通渠道,在畜禽養殖源頭上做好監管工作。
三、存在問題
1、由于部分畜禽養殖場(戶)思想認識淡薄,擔心疫病傳播風險,拒絕尿液和飼料采樣,在檢測中工作難度大;
2、目前就全縣而言,“瘦肉精”監管涉及多個部門,責任不清,管理體制混亂。
3、沒有專門的獸藥飼料監察機構和人員。
4、缺乏專項經費,無法保證監管的常規化。
四、建議
1、從源頭上嚴控原料的生產和銷售。
2、進一步加大宣傳和監管力度,加強對養殖場(戶)的室內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相關知識。
3、理順管理體制,形成監管合力,設置地方各部參與的食品安全監(檢)機構。夯實“瘦肉精”監管工作基礎,解決專職監(檢)測人員編制。
4、將“瘦肉精”等執法、監(檢)測和運轉經費納入省及地方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