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6/23 13:59:00 來源:安徽畜牧獸醫網 閱讀數:
廬江縣現有畜禽規模養殖戶848戶,屠宰加工場等相關企業44個,由于受傳統意識影響, 部分養殖、屠宰加工等場所的動物防疫條件不符合規定要求,給全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動物食品安全帶來了隱患。為保證畜產品質量,保障人體健康,縣畜牧局在加強《動物防疫法》、《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等法律知識宣傳、學習、培訓的同時,著力加強動物防疫條件的審查監管。依據《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從規模養殖、屠宰加工等場所的選址、布局、設施設備、人員、制度、養殖檔案的建立等方面對規模養殖、屠宰加工等場所的動物防疫條件進行分期分批逐一審查。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的場所,按程序及時發放或換辦《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條件不符合經整改后能達到要求的場所,下發整改意見通知書,督促其整改;位于居民區的場所,堅決不與辦證,并動員其遷址。
截止到今年六月底,全縣共出車30余次,審查200余戶,符合條件的或整改后符合條件的39戶已發放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通過嚴格的審查和監管,全縣的養殖、屠宰加工等場所動物防疫條件水平將得到明顯提高,為全縣重大動物疫病的防控,公共衛生安全的維護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時也為從飼養環節加強動物食品安全監管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