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6/20 11:06:00 來源:眉山網 閱讀數:
東坡湖上游農灌溝沿線,這樣的排污溝很多
根據相關部門的調查顯示,東坡湖上游大石橋街道和太和鎮境內的畜禽養殖污染是東坡湖幾大污染源中的第一污染源,比例高達60%左右,因此加強對農灌溝沿線畜禽養殖污染的治理至關重要。近日,東坡區出臺了《關于東坡湖上游禁養區畜禽污染治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了明確的治理階段目標、措施及扶持政策,其中明確提出,將于今年12月30日前完成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的治理。
【階段目標】
根據今年5月20日東坡區發布的《關于劃定東坡湖上游畜禽禁養區的通告》,東坡湖上游通濟堰以東,太和十字路以南,岷江河堤以西,省道106線以北為畜禽禁養區。具體范圍包括太和鎮的5個村29個村民小組和大石橋街道辦事處的7個社區46個居民小組。按照該通告的要求,禁養區內一律禁止新增畜禽養殖。禁養區內業主、農戶必須在通告發布之日起自行治理、轉產、搬遷,規模以上的養殖業主必須按照畜牧、環保部門要求進行治理。
按照《意見》確定的階段目標,東坡區將在發布禁養通告,劃定禁養區的基礎上,在今年9月30日前,完成31戶工程治理類養殖戶、355戶種養循環自然消納類養殖戶、176戶轉產擇業類養殖戶治理任務。今年12月30日前,由大石橋街道辦和太和鎮負責,區國土資源局配合,按照城市征地拆遷工作進度,完成118戶城市征地拆遷消納類養殖戶的拆遷補償,杜絕拆后再養行為。
《意見》明確指出,由區委農工辦前頭,區畜牧局、農業局、環保局配合,制定工程治理實施方案,明確工程治理聯系單位、責任人,分戶列出工程設計、建設、竣工驗收等詳細工程建設日程表,確保時間進度一致,按期完成治理。
【分類治理】
按照分類指導,綜合治理的原則,東坡區將對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戶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工程治理類。對東坡湖上游禁養區內31戶需建設沼氣池等治污設施的適度規模養殖戶,按照《東坡湖上游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技術指導意見》相關規定,每百頭豬建沼氣池容積≥ 90立方米或每百頭豬建沼氣池容積≥ 25立方米,堆肥池容積≥ 15立方米;每千只禽堆肥池容積≥ 15立方米、沉淀池≥ 15立方米,建設糞污處理設施,確保達標排放。
種養循環自然消納類。以村、社區為單位,按照各村、社區的土地數量計算,對355戶每畝存欄2頭豬或60只小家禽的存欄畜禽養殖戶,實行種養循環,糞污還田,達到零排放標準。
城市征地拆遷消納類。按照2011年城市建設拆遷計劃,對在禁養區屬征地拆遷范圍的118戶養殖戶,通過征地拆遷和轉產擇業,徹底消除畜禽養殖污染源。
轉產擇業類。對禁養區內部分治理無望或有轉產意愿的174戶養殖戶,幫助其轉產從事其他行業。
【依法治理】
據了解,為了確保整治盡早取得實效,東坡區專門成立了東坡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領導小組,對違反禁養規定,拒不治理或治理不達標的畜禽養殖業主,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嚴肅查處。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條規定:拒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的監督檢查,或者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本法規定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依照《畜禽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對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儲存的畜禽廢渣滲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散發惡臭氣味等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向水體或者其他環境傾倒、排放畜禽廢渣和廢水等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處以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同時,區供電部門將依法停止其生產用電,區農業、畜牧部門將對其爭取的各類優惠補助政策一律不予考慮。
【政策扶持】
為鼓勵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業主積極參與整治,以便取得更好的效果,東坡區政府還專門針對積極參與整治的養殖戶制定了扶持政策。
在今年9月30日前完成沼氣池、堆肥池、沉淀池等糞污處理設施建設的工程治理類養殖戶,由本人申請檢查驗收。經相關部門檢查驗收,報區政府審批后,按照新建沼氣池每立方米補助300元,新建沉淀池和堆肥池每立方米補助150元的標準予以補助兌現。
對轉產治理類、城市征地拆遷消納類的養殖戶,在完成治理后,區人事社保部門實行免費擇業培訓,并開辟公益性崗位推薦“綠色通道”,區工商、稅務等部門在自主創業證照辦理等方面給予最優服務、最先辦結,區農村信用聯社對自主擇業類的業主優先小額信貸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