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1/4/1 11:02:00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閱讀數:
福建省經貿委30日下達2011年度省級城市副食品調控基地指導性生產計劃,其中,省級城市副食品(生豬)基地指導性計劃年出欄商品豬225萬頭,省級城市副食品(蛋禽)基地指導性計劃年上市蛋品3660萬公斤,省級城市副食品(蔬菜)基地指導性計劃年上市蔬菜67.568萬噸。省經貿委同時還公布2011年度協議有效期內的276家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調控基地名單,其中生豬基地133家、蛋禽基地40家、蔬菜基地103家。副食品調控基地用于城市副食品調節基地生產扶持、產銷基礎設施改造,可起到貨源應急調撥、政府儲備、救災及平抑市場價格作用。
我省對省城市副食品調控基地通過簽訂協議方式實行動態管理,每次簽署的協議有效期為2年。基地辦對省級副食品基地每兩年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和評審,對不符合條件的基地將取消其省級副食品基地資格。省經貿委要求各設區市加強對轄區內省級城市副食品基地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省下達的年度總量調控指導性生產計劃組織安排生產和產品銷售,確保基地產品數量和質量安全。同時,督促各基地建立健全產品質量管理制度,生豬、蛋禽基地使用的飼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嚴禁使用含沙丁胺醇、鹽酸克倫特羅(即瘦肉精)、萊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違禁物品的飼料;生豬基地要嚴格執行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杜絕病死豬流入市場;蔬菜基地要加強農藥管理,嚴禁蔬菜生產上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確保產品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