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0/10/14 14:21:00 來源:互聯網 閱讀數:
近日,鄭州市政府發布了畜禽養殖禁養區和限養區劃定方案。
●禁養區
禁止一切畜禽集中養殖,嚴禁新建、擴建各類畜禽養殖場
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及緩沖區、風景名勝區、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
城市和城鎮居民區、文教科研區、醫療區等人口集中區域;
市區建成區范圍內;
賈魯河、雙洎河及市區生態水系干流兩岸200米范圍內;
縣(市、區)人民政府依法劃定的禁養區域;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
●限養區
逐步控制和削減畜禽飼養總量,特別是不得新建、擴(改)建畜禽養殖場
市區建成區以外、規劃區以內的區域;
城鎮規劃區;
城市和城鎮居民區、文教科研區、醫療區等人口集中區域以外500米以內的區域;
國道、省道、鐵路等主要交通干線兩側500米以內的區域;
禁養區以外根據城市發展規劃和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需要,應當限制畜禽養殖的其他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