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0/10/8 14:06: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閱讀數:
浙江省政府最近專門就農業廢棄物的處理與利用出臺政府規章,以節約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該規章明確提出,亂棄畜禽養殖廢棄物的可能要面臨最高5萬元的罰款。
在這份名為《浙江省農業廢棄物處理與利用促進辦法》的政府規章中,浙江省政府指出,縣級以上政府要組織農業、經濟和信息化等有關部門對農業廢棄物處理與利用工作進行規劃,并作為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的組成部分。
其中,種植業、畜牧業產業發展規劃和現代農業園區規劃要包括農業廢棄物處理與利用內容,并與農業廢棄物處理與利用規劃內容相銜接。
而且,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須根據當地農業廢棄物處理能力和環境承載能力,結合種植業、林業等產業區域布局,按照生態農業的發展要求,合理確定畜牧業區域布局和養殖規模。畜禽養殖場要配套建設相應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設施,落實管理措施,保障相關設施的正常運行,防止污染環境。
據浙江省環境保護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這個政府規章,一旦查實畜禽養殖場未按照規定處理畜禽養殖廢棄物的,即將由縣級以上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造成環境污染的可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