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0/9/13 15:03: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閱讀數:
為規范對養殖場(小區)、屠宰場等場所動物防疫條件的審查和監督管理,優化畜禽養殖和屠宰場等場所衛生環境,促進全市畜牧養殖業健康發展,市畜牧獸醫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全市飼養場、養殖小區、屠宰場、活畜禽交易市場、畜禽密集養殖區等場所的動物防疫條件現狀進行調研。
通過調研了解到,目前我市飼養場、養殖小區、屠宰場、活畜禽交易市場、養殖密集區等應進行動物防疫條件審查的場所符合動物防疫條件情況相對較好,但同時也存在制約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因素和問題。
針對調研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市畜牧獸醫局認真分析研究,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主動應對,規范整改。結合當前的實際情況,按照農業部《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的規定,從“保護養殖者利益,促進畜禽養殖標準化建設”出發,提出了對不同類型問題進行督查整改的要求:一是針對各種應進行動物防疫條件審查的動物養殖及生產經營場所,存在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的,由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所進行梳理,并登記造冊;對經過整改能夠達到動物防疫條件的,要求限期整改;二是對因建設、布局等問題達不到動物防疫條件,一時無法整改的,由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所明確指出,積極采取相應措施配合當地主管部門予以解決;三是加強養殖合作組織的動物衛生安全監管教育,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所要積極為政府諫言獻策,發揮職能作用,規范養殖合作組織管理、建立管理制度等,實施有效的動物衛生監管。通過采取有效措施,落實農業部《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力爭全市各畜禽養殖場所的動物防疫條件基本向好,推動全區畜禽健康養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