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0/8/24 16:13:00 來源:湖北竹溪縣審計局 閱讀數:
竹溪縣審計局在對鄉鎮審計中發現,由于傳統家庭分散養殖畜禽模式經濟效益低劣,農民對畜禽養殖缺泛積極性,財政扶持資金拉動效益差,對全縣畜禽養殖和農民增收產生了負面影響。以《審計情況反映》上報縣政府,建議采取“以獎代補”方式,推動畜禽規模養殖。近日,竹溪縣人民政府采納審計建議,由縣政府辦出臺了《竹溪縣畜禽規模養殖以獎代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走科學養殖、標準養殖、健康養殖之路,促進畜禽生產規模化發展和產業化經營。
《辦法》規定入選條件:一是畜牧養殖大鄉(鎮)。當年實現人平養豬2頭以上或人均出欄1.5頭以上,當年新建1個5000-10000頭以上生豬龍頭企業;當年新建8個以上生豬“150”模式或4個生豬“300”模式示范戶;全年畜牧業收入占總收入的40%以上。二是畜牧養殖專業村條件。當年實現人平養豬3頭以上或出欄2頭以上;戶平養牛5頭以上或戶平養羊5只以上或戶平養雞30只以上;當年新建2個以上標準化、規模化、在鄉鎮能起到示范作用的專業養殖場(戶);當年無重大畜禽疫病發生,全年畜牧業收入占農業總收入50%以上。三是養殖大戶。新建1個生豬“150”模式;新建1個生豬“300”模式;新建1個3000只以上蛋雞場;新建一個20000只以上肉雞養殖場;新建1個200只以上養羊場;新建1個100頭以上肉牛養殖場。四是營銷大戶。及時掌握市場信息,在經營活動中起主導作用,有穩定的營銷隊伍和固定的經營場所,具有法人資格,年組織外銷生豬5000頭以上。
《辦法》規定項目認定和達標驗收:進行畜禽規模養殖,由業主向當地人民政府進行申報,并簽批有報建計劃,經縣畜牧獸醫局、發改局、財政局聯合審查確認備案。統計數據以縣統計局國民經濟統計年報數為準。建設標準及硬件設施以縣畜牧獸醫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實地檢查驗收為準。
《辦法》規定獎勵標準:畜牧養殖大鄉(鎮)獎勵5萬元;畜牧養殖專業村獎勵1萬元;新建1個生豬“150”模式獎勵2萬元;新建1個生豬“300”模式獎勵3萬元;新建1個3000只以上蛋雞場獎勵5萬元;新建1個年出籠肉雞20000只或存籠5000只以上肉雞養殖場獎勵2萬元;新建1個200只以上養羊場獎勵2萬元;新建1個100頭以上肉牛養殖場獎勵5萬元;營銷大戶當年獎勵1萬元。
《辦法》規定:按照縣政府下達的獎勵計劃,由縣財政局將資金直接撥付到鄉鎮財經所。符合以獎代補條件的對象,憑縣畜牧獸醫局開具的畜禽規模養殖驗收表到鄉鎮財經所領取以獎代補資金;以獎代補資金要專款專用,嚴禁挪作它用。縣財政局、發改局、畜牧獸醫局要對以獎代補資金使用情況定期進行檢查,縣審計局要加強以獎代補資金審計,對違紀違規的,要嚴肅查處。
按照《辦法》要求,該縣還制訂了《竹溪縣畜禽規模養殖建設標準》,對選址布局、基本設施、消毒防疫設備、污水無害化處理、防疫管理、環境保護、建設規模等設置標準,項目建成后由縣發改局、財政局、畜牧獸醫局組成聯合驗收組,對項目按《竹溪縣畜禽規模養殖建設標準》進行檢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