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0/6/28 13:46:00 來源:東南快報 閱讀數:
昨日記者獲悉,省財政廳今年下達“福清市中央財政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850萬元”的通知。其中,規模養殖場標準化建設經費740萬元,養殖專業村病死畜無害化集中處理設施建設經費25萬元,動物防疫經費85萬元。凡符合條件的規模養殖場和行政村,可于6月30日前直接向所在鎮街遞交項目申請書。
據悉,申報規模養殖場標準化建設經費的條件為:2009年出欄生豬1000頭以上的規模場(以畜牧獸醫部門檢疫數量為準);養殖場位于龍江綜合治理拆除范圍和市鎮兩級劃定的禁養區以外;布局合理,基礎設施完善,實行人畜分離、集中飼養、封閉管理;近三年無重大動物疫情發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不良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