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0/6/7 15:31:00 來源:中國畜牧網 閱讀數:
為進一步規范獸藥經營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獸藥事件,促進獸藥市場有序、健康發展,根據《青島市獸藥經營規范年行動實施方案》及《即墨市獸藥經營規范年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今年1-5月,即墨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精心組織、認真開展獸藥市場專項整治。按照局統一部署,通過多層次、多方面、多形式的查處工作,嚴厲打擊了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獸藥質量監管,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一、加強宣傳培訓,確保獸藥法制意識深入人心。
為確保畜禽養殖業用藥安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我們將《獸藥管理條例》、《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獸藥殘留的危害》、《獸藥休藥期及抗生素安全使用常識》等印發10000余份發放到各獸藥經營、使用單位,增強群眾安全用藥意識,了解禁用獸藥及假劣獸藥的危害,以便在生產中知法、懂法、守法。充分發揮政府網絡的作用,加大違規企業的曝光力度,營造良好的宣傳聲勢。設立舉報電話,建立有獎舉報制度,激發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共同營造獸藥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輿論環境。
5月5日上午,獸藥執法一線人員和即墨畜牧局相關站、所、科室人員共109人參加了2010年畜牧執法人員培訓班。培訓班上,即墨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副所長李森遠結合執法實踐對《獸藥管理條例》進行了解讀;講授了獸藥經營企業GSP管理的監管方法和監管重點,以及獸藥生產、經營、使用各環節的記錄檔案建設和可追溯管理的思路和要點。同時結合具體的獸藥執法案例對執法文書的規范制作進行了詳細說明。培訓結束后,執法人員參加了2010年度行政執法考試。通過培訓,使每一名執法人員都能夠做到知法、懂法、依法行政,同時也提高了獸藥監管人員的執法水平。
二、不斷加大獸藥質量抽檢和藥物殘留監控。
(一)強化獸藥質量監督抽檢。按照青島市《2010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要求,即墨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積極開展了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工作,出動人員 40余人次,對轄區內的獸藥生產經營環節、畜禽養殖環節進行了獸藥質量監督抽檢,主要加大了對重點監控企業、獸藥質量通報中被通報的生產企業,以及 2009年獸藥抽檢中回函確認非該企業產品累計3批次以上的生產企業的監督抽查力度,共抽取獸藥樣品90個,及時送青島獸藥飼料檢測中心檢測。
(二)認真開展畜產品中藥物殘留監控。1—5月份共抽取豬肉6批次,豬肝6批次,豬尿30批次,雞肉4批次,雞蛋6批次,生鮮牛乳4批次。重點檢測 “瘦肉精”、“三聚氰胺”、“蘇丹紅”等違禁藥物,均已送青島獸藥飼料檢測中心檢測。在抽檢的同時還監督指導養殖企業建立健全用藥記錄、嚴格執行休藥期、停藥期制度,完善獸藥使用檔案,杜絕了“瘦肉精”等有害物質的違法添加,從養殖源頭上有效保證了動物產品質量安全。
三、嚴厲清查各類假劣獸藥。
(一)全面清查農業部通報的各種假劣獸藥產品。根據青島市畜牧獸醫局《關于轉發魯牧藥發[2010]5號文件農業部2010年第一期獸藥抽檢情況通報及組織開展第一批假獸藥查處活動的通知》的要求,獸藥執法人員對全市131個獸藥經營場所、176處規模養殖場進行專項檢查,針對獸藥來源、數量、批號等購貨單、銷售記錄等進行全面清查。同時向獸藥經營者、養殖場主發放了2000余份假劣獸藥名錄,以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我市市場。
(二)加大對假劣獸藥、不規范標簽和說明書、改變產品組方、擅自擴大適應癥和使用范圍等問題獸藥的清繳力度。要求獸藥經營企業在每批獸藥購入前,都索要廠家GMP證書、生產許可證、批準文號證明文件及標簽、說明書批復等復印件備案留存,并將獸藥產品與產品標簽或者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核對無誤后方可購入。督促和指導養殖企業建立健全動物用藥記錄引導業主建立用藥檔案,載明獸藥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等。嚴厲打擊動物養殖過程中濫用和違規使用獸藥行為。整治檢查中未發現標簽成分不明、擅自修改獸藥標簽或說明書及改變組方、規格、用法用量、夸大療效等獸藥標簽違規產品。但在檢查中發現有的生產企業為降低審批費用,存在套用獸藥產品批準文號和隨意使用商品名違規生產的現象。1-5月份,共查處違法經營假獸藥案件4起,查處假獸藥4種,折合人民幣2967元,依據《獸藥管理條例》進行了嚴厲處罰,有效震懾了違法經營活動的發生,維護了養殖戶合法權益,使我市獸藥市場經營秩序逐步邁上了規范化、正規化道路。
(三)嚴厲查處無證經營獸藥窩點。5月份,該所會同即墨豐城動物衛生監督站及溫泉動物衛生監督站,組成聯合執法小組,共出動執法人員192人次、執法車輛61臺次,采取晝夜蹲點方式,對無證經營單位和無證流動作案戶開展集中執法取締行動,在溫泉鎮取締1戶無證經營單位,在王村鎮取締1戶用車輛運送獸藥進行無證經營行為的流動作案戶。沒收“鹽酸林可霉素可溶性粉”22袋、“清肺散”14瓶、“扶正解毒散”45袋、“阿莫西林可溶性粉”76盒、“伊維菌素注射液”57盒。 本次聯合執法行動,有力打擊了非法經營行為,維護了獸藥經營市場秩序。
(四)開展獸藥經營環節和使用環節違禁藥物的清理活動。以農業部第193號公告、第560號公告等公布的品種,以及標稱防病、治病、促生長等用途、但未經農業部批準使用的其他獸藥產品為清查目標,對全市的獸藥經營企業和規模養殖企業進行拉網式檢查,從源頭上杜絕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流入畜產品市場。對查獲的非法生產、經營違禁藥物的企業或個人,依法給予嚴懲,追查違禁藥物的來源、銷售去向,并在“即墨政務網上”公布爆光。
(五)結合各種專項整治行動,對獸用生物制品的經營和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清查。對未經批準的獸用生物制品、擴大范圍的中試產品以及無證經營獸用生物制品的依法嚴處。加強對養殖場、動物診療機構等獸用生物制品使用的管理,教育引導使用者從正規生物制品生產廠家或者有經營資格的經營單位購進生物制品,建立健全免疫檔案,建立獸用生物制品使用追溯制度。
四、下一步打算
1、加強法律法規培訓。進一步加強對獸藥生產、經營、管理人員和規模養殖場戶的畜牧業投入品管理知識及法律法規的培訓;加強執法隊伍自身培訓,廣泛宣傳畜產品質量安全等條例,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和安全用藥水平。
2、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積極會同公安、工商、食品藥品等部門,加大整治、查處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清理、整改或取締,確保監管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