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08/11/12 14:09:00 來源:中國畜牧獸醫報 閱讀數:
規模健康養殖內涵
規模是指數量多少的問題。是指從事畜牧業生產的業主按照大生產的格局適當集中土地、機械、資金、勞力等生產要素,形成較大的經營規模和生產規模,為社會提供較大批量的畜禽產品,產生較高的經濟效益。或者是畜牧產業在較大范圍的、整體性地發展,使畜牧產業形成較大的規模,并達到相當的規模經營效益。具體說,一是指企業、合作經濟組織和個人養殖的規模要有一定的頭數,如養豬小區出欄的頭數要達到3000頭以上,蛋雞場存欄蛋雞要到10萬只以上。二是指基地縣建設要達到一定的規模,如豬基地縣出欄要達到30萬頭,羊基地縣出欄要達到30萬只,蛋雞存欄要達到300萬只。三是指產業發展要達到一定的規模。如豬、雞、牛、羊的存欄出欄要達到一定的規模,畜產品總產量要達到一定規模。四是全省畜牧業經濟發展要達到一定的規模。如畜牧業產值要占到農業總產值的35%以上。五是指畜禽養殖的規模化程度要達到70%以上。
健康則含義廣泛,內容豐富。一是發展理念要科學,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創新發展思路,實現畜牧業生產的發展要與農業生產相結合,形成一個完整的生態系統,達到農牧結合、互相促進、共同發展的目的。二是指養殖企業和養殖場要按照標準化生產要求進行建設和生產,在養殖場的規劃建設、飼養管理、糞便污水處理、防疫衛生等方面都要符合有關標準和要求,推進畜牧業生產的標準化。三是指從畜牧業發展與生態環境、自然環境的關系來說,畜牧業的發展不能破壞生態環境、污染周圍環境,要注重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走畜牧發展、生態良好、畜牧業和生態環境建設雙贏的可持續發展道路。四是指產品要符合衛生檢疫和畜產品安全質量標準,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
如何實施規模健康養殖計劃
抓科學發展,在畜牧業發展上實現率先突破提高畜牧業的綜合生產能力,不僅是建設現代農業的迫切要求,也是實現畜牧業率先突破的客觀要求。從國際上畜牧業發達國家的發展經驗看,農業生產發展到一定水平之后,由于受到土地資源和科技水平的制約,再要實現大幅度增長十分困難。而畜牧業是種植業的延伸,是連續種植業和加工業的中軸環節,通過大力發展畜牧業,不僅能夠帶動大農業的產業升級,優化農村經濟結構,而且能促進農業生產走上農牧業緊密結合,各產業協調發展的循環經濟軌道。世界上畜牧業發達國家都是農牧結合,以牧為主的國家,畜牧業產值占農業產值的比重均達60%以上,可以說不解決畜牧業發展問題,就不可能解決農業發展問題,沒有畜牧業的現代化,就沒有農業的現代化。從全國來看,山東、河南、遼寧、黑龍江等畜牧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比重均在40%以上,都是通過率先發展畜牧業,帶動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實現了由農業大省向畜牧業大省的轉型。
抓規模養殖,在畜牧業生產方式轉變上實現根本性變革近年來,雖然規模養殖戶比例逐步增加,但我國畜牧業生產主要依賴千家萬戶分散飼養,70%~80%的禽、蛋、生豬是千家萬戶和小企業生產的,國內10萬只雞以上的規模化、現代化養雞生產企業還不到50家。在受到比較效益下滑和疫情影響時,大量散養戶縮減養殖規模甚至棄養,造成畜牧業生產和市場的波動。傳統畜牧業生產方式,由于生產分散,飼養管理水平低,科技應用普及率不高,產業化水平低,農民養殖效益不高,抗御市場波動風險的能力不強。因此,要轉變傳統的畜牧業生產方式,必須大力推進養殖小區和規模養殖場建設,發展標準化養殖,提高規模化比例。只有提高規模化水平,才能提高畜牧業生產的水平,才能提高抗風險能力,使畜牧業生產保持健康穩定發展。
實現畜牧業生產方式的轉變不僅關系到畜牧業生產的持續穩定增長,而且也關系到畜產品的有效供給,關系到社會主義新農村和現代畜牧業建設。轉變粗放、落后的畜牧業生產方式,大力發展標準化、規模化的現代畜牧業是當前的一項緊迫任務,也是今后發展的一個長期的過程。建設現代畜牧業要求我們要按照現代畜牧業的生產方式指導和組織畜牧業走集約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的道路。要求我們積極推廣標準化養殖小區、規模化養殖場和家庭適度規模經營的規模化養殖模式。扶持和引導畜牧業生產企業、積極鼓勵農民養殖戶發展合作制、股份制經營,增強養殖企業的組織化程度,提高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
抓龍頭企業建設,在畜牧業區域發展上實現協調發展
目前,我國畜牧業生產依靠千家萬戶的局面還沒有改變,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突出,畜牧業的企業化、合作化、產業化程度低,市場的競爭能力和抗風險能力低。發展和壯大龍頭加工企業是畜牧產業化發展的主推力。一要圍繞豬雞牛羊四大主導產業,結合優勢畜產品基地縣建設和龍頭企業加工需要,建設一批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帶動畜牧業區域經濟發展。二要扶持畜禽養殖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提高畜牧業的組織化程度。鼓勵和扶持養殖大戶、營銷組織、行業協會、經紀人與養殖戶聯合,以養殖小區、養殖專業村為依托,建立畜牧生產合作社,促進畜牧業生產由千家萬戶分散經營向合作經營轉變。鼓勵、培育和引進大型龍頭企業、營銷組織等吸收農民入股,簽訂生產銷售合同,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提高畜牧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