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7/11/23 10:13:00 來源:中山日報 閱讀數:
今年7月,位于中順大圍板芙段圍堤內外的17戶養殖戶共48棚畜禽養殖場陸續被拆除。為何?原來,中順大圍位于中山市二級水源保護區內,根據相關規定,圍堤內縱深50米范圍及圍堤外飲用水源保護地屬于禁養區,禁止一切畜禽養殖活動。這是中山市農業部門治理畜禽養殖污染的工作之一。
經全面排查,中山市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和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沒有畜禽養殖場,禁養區內排查出畜禽養殖場共47個(包括29個中央環保督察項目)。截至11月初,“四看”河道整治已清理畜禽養殖場22個;禁養區已清理養殖場(戶)46個,完成率達97.9%。據統計,“十三五”以來全市共清理非法養殖場(戶)321個,清理棚舍面積約16萬平方米,清理生豬約4.2萬頭,通過整治大大減少了畜禽養殖污染。
多措并舉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整治
近年來,中山市農業局狠抓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大力推廣適用治污技術等措施,先后出臺《中山市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指導意見》(中農〔2016〕7號)、《中山市2016年畜禽養殖業清理整治方案》(中農〔2016〕77號)、《中山市畜禽養殖業清理整改工作方案》(中農〔2017〕24號)、《中山市岐江河流域南區、沙溪和大涌段畜禽養殖業清理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中農〔2017〕150號)等,成立中山市農業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強化畜禽養殖污染清理整治工作,不斷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進一步減少畜禽養殖對環境的污染。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四看”市容環境綜合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中府辦〔2016〕22號)要求,中山市農業部門牽頭對河道兩旁不規范養殖場實施關閉搬遷整治;根據《中山市水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經市政府同意,市農業局于今年7月3日印發 《中山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通告》(中農〔2017〕102號);按照《中山市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中山辦字〔2017〕6號)要求,制定《中山市畜禽養殖業清理整改工作方案》,規定位于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違法項目必須在2017年3月底前關停,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的違法項目要在2017年6月底前關停,其余的要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關閉或搬遷。
針對岐江河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問題,市農業局制定《中山市岐江河流域南區、沙溪和大涌段畜禽養殖業清理整治專項行動方案》,要求相關鎮區依法對岐江河重點流域范圍內的畜禽養殖場(戶)開展全面整治,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畜禽養殖場(戶)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違法畜禽養殖場(戶)必須全部關閉清理。經調查統計,全市岐江河流域畜禽養殖場 (戶)共73戶,生豬存欄11734頭,其中大涌鎮67戶,生豬存欄10952頭;沙溪鎮6戶,生豬存欄782頭,已于11月9日全部清理完成;南區在岐江河流域整治范圍內未發現畜禽養殖場(戶)。
與此同時,市農業局大力引導養殖場建設配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雨污分流等設施設備。目前全市年出欄1000頭以上規模養豬場基本配套建設固體廢棄物和污水貯存處理設施;全市建有沼氣工程的養殖場約21個,容量3萬多立方米;全市建有5個規模化有機肥車間,年處理糞污約可達20000噸,年產有機肥7000噸,全市規模化畜禽養殖糞便綜合利用率達90%以上,畜禽養殖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市農業局還大力推廣畜禽清潔生產和養殖污染治理技術,推廣畜禽養殖場雨污分流、廢棄物生產有機肥、畜禽飼料營養平衡、舍內環境控制等先進養殖技術;推廣生物發酵床生態養豬技術、畜禽養殖自動化投料、飲水、清糞、通風、控溫等技術;推廣“種養結合、生態養殖、循環養殖”的理念及污染防治技術,減少畜禽糞污的產生量,加強糞污處理設施運作監管,促使糞污實現資源化利用或達標排放。
建立畜禽養殖場污染整治的長效機制
市農業局負責人表示,在當前初步取得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成效的基礎上,該局下一階段將著力建立畜禽養殖場污染整治的長效機制。
首先,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畜禽養殖減排意識。該局將利用農業科技下鄉、環保宣傳日等活動,加強對養殖污染治理科普知識宣傳,加大禁養區宣傳力度,杜絕禁養區新建養殖場行為;加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知識的宣傳培訓,大力推廣雨污分流、干清糞、有機肥生產、發酵床、養殖沼氣等治污模式,促進畜禽標準化健康養殖,提高全市規模養殖場的治污水平。
其次,突出重點,繼續抓好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建設。該局將根據《中山市水環境保護條例實施意見》,繼續抓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畜禽養殖業綜合整治監督管理工作。如督促鎮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抓好規模養殖場和專業戶加快推進雨污分流、干清糞、有機肥生產、沼氣工程等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項目建設,進一步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各項工作;根據《中山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加強畜禽養殖管理,依法依規嚴把新建、改建、擴建畜禽養殖場準入關,抓好限養區內畜禽養殖場污染整治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養殖場配備污染物處理的設施設備,落實雨污分流和干清糞措施;依法實施畜禽養殖污染清理整治工作。根據屬地管理原則,督促各鎮區要加快禁養區內未完成關閉搬遷的養殖場的清理關閉進度,確保年內完成整改工作;加強岐江河流域南區、沙溪和大涌段畜禽養殖業清理整治工作。督促鎮區加快清理整治進度,以自拆為主、強拆為輔,倒逼整改措施落到實處,確保按時完成清理關閉任務。
第三,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機制。該局將強化環保、農業等部門與鎮區的合作機制,明確部門職責任務,定期組織對畜禽養殖重點項目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污染減排項目治理效果;指導鎮區建立畜禽養殖場污染整治的長效機制,督促鎮區加強農業用地的租賃管理,防止禁養區內的土地出租用作畜禽養殖;加強禁養區的巡查,鞏固畜禽養殖污染整治成果,防止禁養區畜禽養殖污染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