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7/11/9 13:23:00 來源:三晉都市報 閱讀數:
日前,太原市正式發布“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確定太原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和限養區總面積1889平方公里,涉及全市六區以及“三縣一市”,占市域國土面積的27.03%,并明確禁養區內現有規模化養殖企業(畜禽養殖戶)在2017年底實現搬遷或關閉。
太原市畜禽養殖禁養區范圍包括地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一級保護區,汾河水庫飲用水源地的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緩沖區和試驗區;風景名勝區;太原市六城區和“三縣一市”現有建成區居民集中居住區域和現有建成區內的所有高校、中小學等教育及科研機構等所在區域;汾河干流。
禁養區內嚴禁新建、擴建、改建各類畜禽養殖場;禁止養殖區禁止建設養殖場,限制養殖區內禁止建設有污染物排放的養殖場;禁止養殖區內現有的規模化養殖企業(畜禽養殖戶)在2017年底實現搬遷或關閉,限制養殖區內現有的規模化養殖企業(畜禽養殖戶)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污染物排放。畜禽糞便、養殖廢水、沼渣、沼液等經過無害化處理用作肥料還田,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不造成環境污染的,不屬于排放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