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5/7/27 10:41:00 來源:嘉興在線-嘉興日報 閱讀數:
記者日前從桐鄉市農經局(農辦)獲悉,《浙江省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辦法》已于本月施行。該《辦法》規定,在禁止養殖區域內從事畜禽養殖活動的,由環保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的,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并依法報請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
早在2013年,我市就編制出臺了畜牧業發展專項規劃,完成了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的調整劃分,確立了“生豬減量提質、優先發展湖羊、穩定發展家禽”的目標。2014年,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調整優化畜牧業布局,著力改變傳統低小散養殖結構,控制養殖總量,支持發展規模養殖,提升養殖場規?;?,實現發展方式全面升級。
近兩年來,結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及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桐鄉開展違建豬(禽)舍清理專項行動,在對禁養區、主要河道兩側、污水直排及污染嚴重的養殖場(戶)進行關停的基礎上,深入開展低小散養殖專項整治。自2013年以來,累計拆除豬舍面積130多萬平方米,拆除禽舍70多萬平方米,生豬存欄減少20余萬頭,削減比例超過70%。同時,以生豬養殖總量控制和“生豬退養鎮(街道)、村”為抓手,有序實施生豬養殖行政村、鎮(街道)區域全面退養。到目前,已有河山鎮等3個鎮(街道)以及93個行政村實現了生豬區域退養。
養殖畜禽,*的污染在于畜禽的糞便、病死的尸體及產生的污水?!掇k法》在這方面也作了規定,以及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養殖戶應承擔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在死亡動物處理方面,桐鄉在2014年死亡動物處理中心及配套收集體系取得創新突破的基礎上,完善“場(戶)定點暫存、鎮(街道)統一收集、工廠集中處理”機制,實現全市死亡動物工業無害化處理全覆蓋;在畜禽排泄物資源化利用上,推廣“畜糞生態化消納與資源化綜合利用”新模式。實施畜禽糞便加工還田、蠅蛆轉化生物質、沼氣工程等資源循環模式,全市規模場畜禽排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7%以上,規模養殖場實現生態化治理。
此次《辦法》對新建、改建和擴建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設置的污染防治設施、養殖廢棄物消納以及染疫畜禽、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產品等都做了相關規定,并列出了處罰標準。在明確養殖戶責任的同時,也對相關部門的執法范圍做出了規定,相當于列出了一張責任清單。
據介紹,經過前期開展的低小散養殖專項整治,全市低小散養殖基本實現全面清理,2015年桐鄉生豬存欄量將控制在4.9萬頭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