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網 時間:2015/5/26 9:06:00 來源:城步縣畜牧局 閱讀數:
從5月22日閉幕的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獲悉,會議表決通過了《城步苗族自治縣奶業發展條例(修訂)》。
奶業是城步的農業支柱產業,培育了“南山奶粉”品牌。近年來,由于生鮮乳質量安全缺乏保障、疫病風險大等因素,制約了城步奶業進一步發展。為進一步規范和促進奶業產業健康快速發展,城步縣人大常委會專門對已施行11年的《城步苗族自治縣奶業發展條例》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條例明確了自治縣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食品藥品、質量技術監督、工商、鄉(鎮)人民政府等責任主體的監管責任分工,理順了管理體制。條例明確了奶牛養殖和基地建設的要求和標準。條例規定,從事奶牛養殖,不得使用國家禁用的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以及其他對動物和人體具有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物質,并禁止銷售在規定用藥期和休藥期內的生鮮乳。條例還規定,在草地保護核心區域內不得從事礦藏開發。同時,條例增加了生鮮乳生產與加工的相關規范。條例明確,生鮮乳收購站應當由取得工商登記的乳制品生產企業、奶牛養殖場、奶農專業生產合作社開辦。禁止收購、銷售未取得健康證明、患乳房炎或者其他傳染病、發生重大動物疫病或者來自封鎖疫區的奶牛所產的生鮮乳,以及有毒有害物質殘留量超標或者摻雜摻假、變質的生鮮乳。